重庆辞职后公积金怎么提取?
发布时间:2024-10-17来源:本站点击:62
辞职后,公积金提取是许多员工关心的问题。在重庆,公积金提取有一定的规定和流程,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重庆辞职后公积金的提取方法、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重庆辞职后公积金提取条件
根据《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职工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租赁住房用于居住的;
3.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4. 离休、退休的;
5.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6. 出境定居的;
7.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9. 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连续两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0. 其他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的情形。
二、重庆辞职后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1. 提取申请书:申请人需填写《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住房公积金卡;
4. 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离职证明、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等;
5.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6. 租赁住房用于居住的,需提供租房合同、租金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7.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需提供购房贷款合同、还款明细等相关证明材料;
8. 离休、退休的,需提供退休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9.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10. 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护照、签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11.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12.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需提供低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13. 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连续两年以上未再就业的,需提供失业登记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14. 其他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的证明材料。
三、重庆辞职后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需携带完整、有效的提取材料前往所在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2. 提取公积金时,申请人需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3. 提取公积金后,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将注销,不得再次提取;
4. 提取公积金的金额以申请人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为准,不包括单位缴纳的部分;
5. 提取公积金后,申请人应妥善保管相关证明材料,以备后续查询或核实。
总之,重庆辞职后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在办理提取手续时,申请人需注意携带完整的材料,并亲自办理。希望本文能为您提供有关重庆辞职后公积金提取的相关信息,祝您顺利办理提取手续。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重庆辞职后公积金公积金提取代办怎么操作_